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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要债公司不良资产非诉讼催收产生的前史背景重庆要债公司不良资产非诉讼催收产生的前史背景 不良资产非诉讼催收即非诉讼告贷追讨,是指采用非诉讼协商的方法收回到期告贷。1979年康复律师制度后,跟着人民法院组织法的颁布实施及改革开放前史大幕的摆开,我国的经济主体在经营方法方法上产生了严重改变,采取了赊销等多种出售方法,与出售方法多样化随同而来的是不能偿还到期货款。那个时期律师供应经济法律服务的要点也是经济活动中产生的拖欠货款的诉讼和非诉讼货款催收。1998年今后跟着不良资产这一概念的提出,非诉讼催收欠款的内涵中增加了不良资产的非诉讼催收。所谓不良资产是指金融不良资产,即金融机构发放的告贷不能按照告贷时约好的期限、利率收回告贷本金和利息,包含逾期告贷(到期未收回的告贷)、板滞告贷(两年以上逾期的告贷)、呆账告贷(应核销的告贷)。 不良资产非诉讼催收是律师承受不良资产债权人的委托通过非诉讼的方法收回告贷本金和利息的行为。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现有金融不良资产总量在1.43万亿以上,巨大的不良资产存量为进行不良资产催收业务供应了广阔的空间。 本文由重庆要债公司整理 |